理解“中国之治” 的三重维度
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关乎中国人民的福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深刻理解“中国之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逻辑起点。这需要我们把握国家治理历史情境多元性、话语叙事建构性和治理工具多样性的三重维度,进而更加坚定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
第一,认识历史情境的多元性。历史情境是国家治理的背景性因素,通过透视这些因素可以洞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深层次互动中所形成的国家治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社会形态的变迁是具有规律性的,而国家治理的制度选择与具体模式不是机械的线性演变,而是历史与现实相联结的一种结果。历史事实表明,凡是能够持续稳定并不断发展的国家,必然与其所对应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相契合。在这种巧妙的契合中,历史、文化和社会塑造了国家结构和体系。反过来,它又影响着历史、文化和社会向前发展,并建构起具有稳固文化传统和社会心理的国家认同。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治理模式的选择深刻地嵌入于特定的历史情境。古代中国留传下来的是疆域广袤、文化多样和区域不均衡发展的总体框架,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治理逻辑。以德治国、民本思想和“忠、孝”伦理价值观等为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奠定了秩序根基,并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支撑。中国的独特文化曾经是在国家高度集中统一的规模体系中形成的,反过来又加固了这样一种治理格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主要源于外生性的国家危机,起始于因外来文明竞争而兴起的“赶超型现代化”的历史情境之中,并拉开了中国近代以来革命历史的帷幕。中国的革命历史在回应庞大的规模、衰颓的权威、分裂的社会和孱弱的机体的国家危机中逐步演进,进而完成了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一系列改造任务。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国家治理构建起了较为完备的基础性和常规性制度安排,为政府、市场和社会提供了规范运行的政治法律依托、强制性权力保障,以及包容性的制度空间和基础性的国家秩序。历史情境揭示,中国国家治理呈现出古代中国、近现代中国与当代中国在价值、制度和运行上相互叠加,构成了难以简单透视的多面体。“三重历史”的逻辑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提出了内在要求,使国家既有的价值观念在现代化进程中得以赓续和变化,这是中国国家治理转型的历史规定性。
第二,注重话语叙事的建构性。以话语叙事为载体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使得话语叙事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话语叙事所反映的是人们在“先存的心智构念”基础上形成的信念、认知、心智构念和意向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经济、政治和法律等制度,以及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治理政府和社会。话语权力进入国家的治理实践往往会对一些社会秩序和制度安排形成某种偏好,提供解决方案,并形成政党、国家、社会和市场的权力结构,带来不同的治理绩效。
中国国家治理的话语叙事应当在“政党—国家—社会”三者的关系上破题,厘清中国共产党为什么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核心领导力量,以及如何形成在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的治理制度安排。此外,中国话语叙事的建构还应当同西方话语进行交流,将西方理论家所谓的先验性感知、经验、标准和原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对关键历史时间节点、重要历史人物、不同治理主体和社会公众行为对治理环境的重塑及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作出有效的话语解释。
第三,重视治理工具的多样性。国家不是一个被动的客体,而是一个可以与社会发生互动的行为主体。国家与社会的互动本身就嵌入于历史情境与话语叙事之中,互动的结果是国家治理在具体治理工具上的选择差异。在实践中,没有任何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则、体系或工具能够回应复杂的治理问题,并解决不同时代提出的不同议题。
治理工具涉及自上而下的“控制—命令”、自下而上的“自主—自治”和横纵向间的“合作—博弈”等不同政策工具组合,依托不同治理主体的资源禀赋和治理能力,产生不同的治理绩效。治理工具的选择服务于所需回应时代的公共问题,依环境变数来解释工具如何运作,特别要与具体公共政策背景和议题相匹配。中国国家治理需要在垂直和水平层次上不断创建组合式的工具,确定适合解决中国问题的政府角色及与之相适应的治理工具集合、地方治权结构、基层治理机制和技术治理工具等。国家治理工具集合选择要能够使国家治理制度和措施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一个合理、稳定且可持续的现代国家运行体制,形成组织、人力、财力和信息等治理资源相互联动、相互契合的资源配置体系。我们应当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形成组合式治理工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财税体制、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面充分发挥市场的效用。同时,构建“兜底型、法治型、合作型、监管型和回应型”的好政府,组合式运用不同类型的治理工具,应对复杂多变的治理问题。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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